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药店不光卖药品,还卖各种食品甚至日用品、化妆品,但长期以来并没有一个部门对药店卖食品进行监管。记者8月29日多方采访了解到,药店卖药品归食品药品监管局管,药店卖食品归工商部门管,必须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目前,不少药店负责人称还不知道这一新办法,有连锁药店的总部已经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但各分店并没有办证。历城区工商部门率先对辖区内10多家药店进行检查,均属无证经营。
市民反映
药店快成杂货铺了
“我家附近有好几家药店,不光卖药,还卖黄豆、大米、小米、饮料等食品,有的药店里还卖日用品、化妆品,简直成了杂货铺了。”家住山大路的李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走访了李先生所说的山大路几家药店,除货架上的药品外,几乎在每家药店都能看到种类繁杂的食品,五谷杂粮、面粉、食用油、蜂蜜、果汁、大枣、口香糖等一应俱全。
据李先生介绍,药店卖的这些食品价格并不比超市便宜,甚至还贵出不少。“我曾经在药店买过一包抽纸,花了十三四元,后来去超市一看,超市每包才卖9.9元。再比如,一瓶益达口香糖,超市卖8.5元左右,药店能卖到十多块钱。”
药店说法
卖食品因顾客需求
工业南路一家名为“精诚药店”的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药店卖食品是为了满足顾客需求。“有些老顾客来店里买药的时候,特别是给孩子买药,为了配合孩子吃药,会捎带着买一些蜂蜜等食品,如果我们不卖,就会丢失这部分顾客。”陈先生说,药店卖食品在这个行业十分普遍,特别是一些可以刷医保卡的药店,很多顾客医保卡里的钱一时半会儿花不完,就会到药店来刷卡买一些食品。虽然原则上医保卡不能买除药品外的其他商品,但实际上很多药店都会偷偷刷。“我们这家店不是医保定点单位,本来生意就不好,如果再丢失一些老顾客,基本上就没有什么生存空间了。”
据了解,药店内卖食品并非个例,仅历城区内就有200多家药品经营者,其中涉及经营食品的业主至少占到60%。
记者调查
买食品可以刷医保卡,不开发票
29日,记者在山大路和解放路交叉口附近一家连锁药店内看到,除药品外,还有木耳、银耳等食品在售。“你们这里还卖木耳啊?买木耳能刷医保卡吗?”面对记者的询问,店内一名促销员表示可以,但当记者到收银台再次询问时,收银员却改口说:“那个属于食品,不能刷医保卡。”
在此之前,记者曾以消费者身份对该店进行过暗访,当时记者询问过同样的问题,而该店销售人员给的答复是:“这些食品类的商品都可以刷医保卡,但是不能开发票,只能提供药店打印机打印的销售小票。”
记者就这一问题走访了附近几家药店,尽管得到的答复并不完全一致,但多数药店都对买食品刷医保卡这个问题很警惕,一旦发现任何疑点,销售人员都会正面回应“买食品不能刷医保卡”。
对此,记者采访了济南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目前济南市没有明确规定医保卡不可以买哪些东西,但医保卡是为保障市民正常医疗需求设立的,“是救命钱,留着以后肯定用得着”。
部门说法
连锁药店卖食品,每家店都得“持证”
“药店卖食品是合法的吗?是由哪个部门来管呢?”采访中,不仅市民对此提出质疑,甚至连一些药店负责人都不知道药店销售食品归哪个部门管。
济南市工商局历城分局食品监管科负责人赵士波表示,“对药店卖食品进行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此前济南市并没有对此作出任何明确界定。很长一段时间,虽然药店一直销售食品,但是这方面的监管却陷入一种‘真空’状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管,工商部门也不管。”
直到今年4月份,济南市食安办发布《关于同意市工商局两个工作规定的函》(简称“同意函”),对此进行了明确界定,这一问题才得到解决。
同意函中规定,济南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药品经营者兼营预包装食品安全工作的总协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经营者合格证》进行审查,社保部门负责监管社保定点药品经营者执行医保政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辖区药品经营者兼营零售预包装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共同维护药品经营者兼营食品的经营秩序。
其中,工商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包括负责受理药品经营者凭《药品经营者合格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工作。同时,依法对辖区药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原《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的药品经营者,不得兼营预包装食品。凡是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以罚款。
赵士波说,对于目前正在经营食品的药店,如果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停止经营,带齐手续到所在地工商部门补办许可证,而新开办的药店想兼营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就是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对于连锁药店来说,除总部补办许可证外,每家分店或加盟店也需要‘持证’经营。”
工商检查
10多家药店均属无证经营
“我们确实不知道药店里卖食品还需要先办证,这些蜂蜜和橄榄油是前几天刚进的货,都还没卖出去过。”近日,历城工商分局对辖区内药店进行逐一检查,位于工业南路一家连锁药店负责人表示对此并不知情。
赵士波告诉记者,济南市食安办是最近刚刚对此事进行明确规定,工商部门也陆续开始这方面的检查,确实有部分药店尚不知道这一规定。
但记者注意到,通过近期历城工商分局对其辖区内药店进行检查的结果来看,目前有10余家药店被查,所查药店均属无证经营。
另外,赵士波还表示,申请许可证时,应提交食药监部门颁发的经营药品的许可证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食药监部门确认的专营药品经营面积的证明,只有在专营面积以外的区域才能经营食品。
消费追溯
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工商负责
“现在药店经营食品纳入工商部门管辖范围内了,经营者再进货的时候,就必须索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手续。”赵士波告诉记者,以后如果药店经营的食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工商部门将对此负责到底。
赵士波说,工商部门将按照普通食品的监管原则对药店兼营的食品进行监管,要求这部分经营者进货时做好索证索票等进货查验工作,同时,建立食品经营者自律电子系统。出现问题时,通过索证索票等方式,查找根源,从源头杜绝问题。
记者追问
药店卖日用品、化妆品谁来管?
在记者走访的多家药店内,除了药品,食品,化妆品、卫生纸、洗衣粉、洗衣液、电饭锅、电磁炉、刀具、蚊香、花露水等生活日用品应有尽有。卖食品得先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卖化妆品、日用品又该由谁来管呢?
“按理说,如果药店卖日用品、化妆品等非药品类商品,需要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注。”济南市工商局历城分局食品监管科负责人赵士波介绍,经营范围中没明确标注的,需要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一般情况下,经营范围中明确包含经营日用品、化妆品等项目的,应由工商部门对此进行监管。但药店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济南市食安办出台的文件中并没有明确化妆品、日用品由哪个部门监管,工商部门目前也仅对药店经营食品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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