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7 澎湃新闻
27日下午,澎湃新闻就该消息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求证,截至发稿未获回复。阿里健康公关部负责人张蕾就此回应称,目前没有收到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收回阿里健康运营权的书面通知。
澎湃新闻1月26日报道,25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指国家食药监总局强推电子监管码重复建设,一纸诉状将其告到法院,诉状还指该局将药品电子监管网交由阿里健康独家运营涉嫌垄断。
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将收回阿里健康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
27日上午,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北京召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座谈会,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出席会议,北京、河北、上海等7省区市10家医药企业和3家大型单体药店代表参会,会议就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讨论,听取行业意见。
27日下午,一位要求匿名的参会人员向澎湃新闻透露, 孙咸泽在会上表示,将收回阿里健康的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
另一位参会的独立信息源亦向澎湃新闻表示,座谈会上,孙咸泽两次提到要将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运营权从阿里健康收回,下一步将与阿里健康协商移交数据,如果不成,可能会废除现有的电子监管系统重新建立。
“总局说,目前可能还有一些程序上需要过渡,会整合意见并出台一些措施,但肯定不会让阿里健康运营电子监管码。”前述两个消息源之外的另一位参会人士对澎湃新闻说。
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由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发出的座谈会通知显示,此次座谈会主要内容是由国家食药监总局介绍药品电子监管网管理工作以及下一步加强管理设想,和2016年拟开展的电子监管实施业务,并让参会药企就此提出意见。
药企:阿里健康“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存在不正当竞争关系
公开信息显示,从2005年开始,中信21世纪公司运营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建设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2014年,中信21世纪被阿里巴巴整合后更名为阿里健康,欲将其打造一个线上线下一体的医药健康服务网络。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前述座谈会召开前,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行政起诉状中,称药品电子监管码主要作用是建立药品的可追溯系统,而此前药品包装上已经有条形码、产品批号、批准文号等用于药品真伪识别和追溯,所以“再搞一个电子监管码,是重复建设缺乏合理性,不仅增加企业负担也增加了消费者负担”。
诉状还指国家食药监总局将药品电子监管网经营业务交由阿里健康独家运营,不仅涉嫌垄断还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未向公众公开为何选定阿里健康作为电子监管码的运营商。
据前述参会人士透露,在国家食药监总局此次召开座谈会上,每位参会企业代表就电子监管码一事进行了发言,“电子监管由阿里健康后台运营,实际上他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存在着不正当竞争的关系,相关企业代表都提了这样的意见”。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内大型连锁药店企业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阿里健康接手药品电子监管码运营业务后,部分药企对“同行管同行”提出质疑,担心阿里健康借此掌握全国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信息谋私,无法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电子监管码好比是药品的身份证,每一盒药品都会设一个码,从生产线打码、复码,到第一批出库进入大经销商库房时,都要打码再入库,到二级经销商时再打码入库,记录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过程。
公开资料显示,起初,2008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发通知开始在一些基础药品中实行电子监管码,至2016年1月1日起,扩展至所有药品,并将此列入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且要求凡是未达到新《规范》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转载自澎湃新闻